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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到了萬民血書,這就是扳倒金縣令的證據。強迫百姓上萬民書,逼迫百姓喊口號。這事夠他金縣令喝一壺的了,問題是趙禎不想這麼便宜了他。
“你這個,就是用雞血寫的?”看著桌子上一摞腥氣撲鼻的紅紅的字型,趙禎一臉嫌棄的問道。
“是啊,有了這個,咱們就可以等著去抓金縣令了。”
“等,等什麼?”趙禎問。
“等展雲鵬啊,必須等他的神衛軍來了咱們才能動手。”
石小凡想玩個穩一點的,萬一金縣令狗急跳牆那就不好了。趙禎卻等不及:“不行,現在咱們就去衙門,將這廝抓起來殺了。”
趙禎感覺受到了侮辱,非得弄死金縣令不可。石小凡卻皺了皺眉:“六子,這就有點過了吧。不管怎麼說,金縣令是罪不至死的。此人無非就是欺上瞞下,好大喜功拼命往自己臉上貼金了些罷了,罷了他的官將他發配嶺南也就行了。殺了他,這似乎有點嚴苛了。”
石小凡覺得,金縣令尚無大惡,殺頭不值當。他卻不知道,一個,藐視挑釁了皇權,讓趙禎臉上無光的人,怎麼可能留他活在世上。即便是趙禎在仁慈,也不肯饒過他。換成別的皇帝,怕走就夷平九族了。
在這種時代,你殺個人有可能判不了死刑,但是欺瞞皇帝,那是非死不可的了。因為金縣令這個王八蛋,趙禎實在是丟盡了臉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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