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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六章 萬民血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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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禎怎麼也沒有想到,自己治下竟然會有活活餓死人的情景出現。

石小凡,這個看起來無惡不作的敗家子,竟然會為了牟縣百姓捨棄一切。

而趙禎也明白了,范仲淹為什麼殺人,韓琦為什麼抗命。

若是不治罪,則無法和恩師鄭遷等人交代,重要的是這敗家子給後人留下了不好的榜樣。若是治罪,自己可真就成了昏君,一時猶豫不決。

“咚咚咚……”突然一陣鼓聲響起。

朝堂諸臣一驚,登聞鼓。

大宋一朝,凡擊登聞鼓,皇帝不管在幹什麼,都必須上朝。擊登聞鼓要敵兵來圍城,太子死等重大事由才能擊鼓。

或者是民間有冤情,百姓擊鼓,天子必須親自受理。

宋太宗在位間就曾有這樣的記載“京民牟暉擊登聞鼓,訴家奴失母豚一,詔令賜千錢償其值。”

也就是說,趙匡義時期,京城一百姓家裡丟了一隻老母豬。這百姓也大膽,竟然去敲登聞鼓。

結果趙匡義親自審理此案,下令朝廷給了一千錢才平息此事。

所以說,登聞鼓一般是解決如丟豬這類“小事”的,但民事如天,可見在賢明君主執政時期登聞鼓確實有上達民情、監督官僚的作用。

到了趙禎時期,尚未有百姓擊過此鼓。

有人這麼一敲,群臣登時聒噪起來,紛紛猜測是什麼人膽大包天。

“陛下,宮門外有百姓擂鼓請願。”很快有人來大殿通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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