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這個人雖有個愛偷吃的毛病,但也敢作敢當,天尊問她,她英勇的承認了,氣呼呼的說:我天天給你端茶倒水,揉肩捶背的,就算我不說,你也該賞我幾個靈丹吃一吃的,你煉這麼多的靈丹,何必那麼小家子氣,非要對我藏著掖著的一毛不拔。
偷了人家的東西,她還有理了。
天尊被她氣得好半天沒說話。
等開口,他聲音淡淡,道:如此說來,你偷吃靈丹,倒是我的錯了?
天尊的錯,她也不太敢這麼說的,還是自謙一句道:“天尊哪裡會錯,要錯也是我的錯。”
錯在不該嘴饞,一看這些靈丹妙藥的就忍不住了。
天尊卻說:“你說是你的錯,這話是對的,能意識到錯誤,還算你有長進,不屬於你的東西,不問自取,就是偷竊,你去給我跪三天,思過。”
跪三天,讓她跪三天?
她跪得住嗎?
這不是要人命嗎?
見她站著不動,他問:“不想跪?”
她小聲討價:“這懲罰也太狠了,還不如把我打下凡算了。”
下凡還舒坦一點,至少不用跪上三天。
天上一日,地上一年。
跪三天,等於讓她跪一年。
所以,又如她所願了。
~
啪,又有什麼東西砸到天音的腦門上,正發呆的天音回過神來。
就見各路神仙已舉了杯,敬酒與帝后娘娘。
就只有她,還坐著發呆。
實在是想事情,有幾分的入神了。
回過神來,她忙去拿琉璃酒杯,與眾神一同敬酒與帝后娘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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