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種地方,只要你給的價錢夠多,就沒有什麼是不能買的。
就算你想買下這個格鬥場,也是可以的,何況是一個狼孩子。
朝歌以十萬兩的銀子,把這狼孩給買回來了。
她親自過去領這狼孩時,他又被關押在了那個鐵籠子裡,見有人進來,他戒備的看著在場的人。
一旁的管事的為她介紹說:“七小姐,他雖是狼孩,不懂人語,但萬物都是通人性的,只要好好調教,一準能為七小姐所用。”
沈朝歌問:“我說話,他聽得懂嗎?”
“七小姐放心,把他捉回來時,已調教過一些時候了,人語他還是能聽懂一些的。”
朝歌頷首,走到鐵籠子前,朝他招了招手,說:“我叫沈朝歌,我把你買了,以後你跟著我,包你吃香的喝辣的,你再不用去籠子裡與旁的野獸拼命,你可以跟我回家,住在我的府上,我會給你漂亮的衣裳穿,如何?”
好,當然好。
他果然是聽得懂的,立刻點了頭。
有奶就是娘。
朝歌也就吩咐下去:“把他帶走吧。”
為防止他會忽然跑,或忽然傷人,畢竟他有狼性。
錦言這邊只能讓用鐵鏈拴著他,帶走了。
收穫了一隻狼孩,沈朝歌也就不再看旁的了。
出去的時候,見狼孩赤著胳膊腿,腳上也沒有鞋子,甚是可憐。
既然是自己的人了,她想了想,走過來和狼孩說:“我給你買身漂亮的衣裳還有鞋子穿一穿,就像我們一樣,如何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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