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總是能夠殘忍的磨光你所有的稜角,讓你低頭你就得低頭。
讓你跪,就得跪。
沈承恩也曾經心高氣傲,被父親母親捧在手心裡長大的孩子。
他也曾經以為自己是沈府裡可以呼風喚雨的富貴公子,身前身後奴才前呼後擁,走路帶風,威風八面,手裡有花不完的銀子,奴才可以隨他打罵。
這一切還沒有來得及享受,他就淪落為最下等的人。
那天鍾玄明對他說:“我帶你離開這兒。”
“要去哪兒?”他本能的感到懼怕,怕會帶他去一個更恐懼的地方。
他是很滿意他的懼怕的。
只有懼怕,才會聽話。
他說:“去我家當奴才。”
鍾玄明已聞聽沈為民找來過,便想要把人帶走。
仗著自己家裡的邪惡勢力,他給了南風館一點小錢,把人提走了。
能把沈家的人壓制在腳底下,總歸是一件讓人心情暢快的事情。
想到那些沈家的姑娘,鍾玄明也是覬覦到流口水,只可惜他命太硬,總是克妻,沒有好人家的姑娘願意嫁他的。
坐上馬車的時候,鍾玄明交待他說:“跟我到了府裡後,要有點眼力架,在人前你只是我身邊的小廝,明白?”
他還是很注重自己在外在名聲的。
命硬克妻這樣的名聲已經夠讓旁家的姑娘忌憚了,再弄出一些旁的傳聞,會更加的讓好人家的姑娘遠離他。
沈承恩一點脾氣沒有,低聲應明白。
小廝,想他本應該是沈府的公子,和旁的公子一樣錦衣玉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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