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怪得讓人心慌。
“你……幹嘛這樣看著我?”鬱明問。
因為陳荏看的不是鬱明,而是十五年前的自己,因此他悲哀、同情……又帶著點兒怨恨。
鬱明是不會認錯的,他那時也不會。
推卸責任或許是人的本能之一,一個兩歲大的孩子如果把桌上的水杯碰翻,看到媽媽瞪眼,也會說:“是小狗乾的”。
媽媽就會教育他:“做錯了事要說對不起,勇敢承認才是好寶寶。”
而一個孩子如果從小動輒得咎,那他不但戰戰兢兢,還會近乎無恥地抵賴和狡辯。
因為認錯就會受罰,受罰就要捱罵、捱打、捱餓,所以不能認,一丁點兒的小錯都不能。
這個孩子漸漸長大後,這種特質會讓其他人厭惡至極,因為他敢做不敢當,只會推脫,只會躲,只會賴,是個陰暗、懦弱的撒謊精。
十五年前,陳荏就是這樣的撒謊精。
那些所謂的同學肆無忌憚地歧視他,嘲笑他,侮辱他,發展到後來陷害他、毆打他,是因為他們知道欺負他不需要承擔後果。
他沒有家人,沒有朋友,就算他忍無可忍尋求外界幫助,也沒有人會信,撒謊精的每一句話都是“狼來了”。
陳荏費了很大勁兒才改掉撒謊抵賴的毛病。
真的很大,他為此捱過罵和打,初開始承認犯錯時總是像篩子一般的抖,牙齒割破了舌頭,還幾乎尿了一褲子。
後來就好些了,他漸漸地像個正常人,然後像個爺們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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