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統一意見。
“法官,我頂多算偷孩子,再說我也送給他們一個孩子,最多判我監.禁五年。”王萍萍心涼的不能再涼,索性放棄掙扎,給法官留下一個好印象,懇請法官最好無罪釋放她。
“是啊,法官。我們把溫殊夫妻的兒子教育的人品端正,他們倒好把我們兒子引上歪路,我兒子變成這樣,他們夫妻必須負主要責任,你們應該輕判我兒子。”錢忠國對準鏡頭,一身正氣斥責溫殊夫妻。
他特意留意法制節目,偷一個孩子判刑不超過五年,也就是說他們五年之後就能出獄,那時他和妻子出獄後吃什麼、喝什麼?所以必須為兒子爭取權益,當著記者的面說模稜兩可的話,溫殊最後頂不住輿論壓力,只能妥協分給兒子一些財產。
懺悔、愧疚充斥在溫陌眼中,他對著溫殊和梅文珊一直喊:“爸媽!”求兩人不要丟棄他,因為太愛養父母,他才會做出這樣的事,一切錯源於太愛。
這一家三口打的什麼主意,不用溫殊剖析說明,在場的人精都能猜個**不離十,腦子裡咻的一下蹦出一句俗語:不是一家人,不進一家門。
中途休庭兩小時,法官們聚在一個小型會議廳商討爭論點。
對於法官來說,時間過得太快,意見還沒有統一,又要繼續庭審。對於群眾來說,時間過得太慢,他們抓心撓肺想知道最終審判結果。
下午17:56。
**官頂著壓力宣判錢忠國、王萍萍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判無期徒刑,立即執行。溫陌判有期徒刑7年零6個月,立即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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