姬康來到薊都後,在任何人都沒想到的情況下。就被祖父武成王,用賜婚的方式,把自己的終身大事,給定下來了。
在這個時代,婚姻禮節的流程是很繁瑣的。
華夏的婚姻禮節,形成於夏朝以前,經過千年以上的演變,到了周朝,則被《周禮》給固定下來。
根據《禮記·昏義》,男婚女嫁,娶親程式,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有六種禮節,即: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、親迎。
姬康前世民眾的婚姻禮節,雖然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,但以姬康看來,基本上大多還是沿襲周禮,並沒有過多的變化。
納采,即男家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。若女家同意議婚,則男家正式向女家求婚,正式求婚時須攜活雁為禮,使人納其採擇之意。《禮記·昏義》中說:“昏禮下達,納采用雁。”
問名,是男家託媒人詢問女方的姓名和八字,以準備合婚。《禮記·昏義》中記載:“賓執雁,請問名。”問名的文辭大多是:“某既受命,將加諸卜,敢請女為誰氏。”若女方同意,則授禮;男家即透過占卜測定吉凶。如果男女八字相合,則進行下一步。
納吉,即把占卜合婚的好訊息告知女方,也是以雁為主,伴以金銅首飾等物為禮。相當於姬康前世的定婚,俗稱送定、過定、定聘。
納徵,即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,又稱納幣、大聘、過大禮等。
請期,即男家擇定結婚日期後,備禮去女家,請求同意結婚的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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