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起來,“前幾天,我們不是打聽了人類的喜好嗎,列出來研究一下吧。”
山羊特喪地放下前蹄,嘟囔道:“福寶跟別的人類又不同。”
小狼捏肉乾的手一頓,想了片刻,堅持已見道:“再怎麼說,福寶她也是人,是人就離不開吃喝穿用。我記得調查中有一條,是說人類都喜歡珍惜藥材吧?”
三隻中別看山羊年齡最大,能讓紅狐服氣的向來只有小狼,按她的話說,小狼天生比他們多長了個腦子。聞言她立馬俯身問道:“什麼藥材,才算珍惜?”
“這個我知道,”不等小狼回答,山羊一骨碌從地上爬了起來,“人參、靈芝、太歲、還有鹿……鹿身上的什麼香。”
“麝香!”小狼答道。
“對!對!麝香!”山羊興致勃勃地望著密林深處,“我知道鹿群活動的方向……”
“啪!”紅狐一尾巴甩了過去,“你特麼地是不是傻啊!那些尖角怪要是知道了,福寶喜歡他們身上的東西,還不一窩蜂地圍了慈心庵來個毛遂自薦。哼!到時,還能有你這個二道販子什麼事。”
“紅狐說的沒錯,”小狼將最後一口肉乾丟進嘴裡,“為了點麝香,將機遇拱手相讓,不是我們的行事風格。”拍了拍爪子上的肉屑,他繼續道:“沒了麝香,我們還可以找人參、靈芝和太歲。”
正在三隻沉思著去哪找尋,頭上“撲稜稜”一聲響,一隻飛龍落在了旁邊的一顆歪脖子樹上,“我知道哪裡有人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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