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州郡守腦袋裡突然蹦出一個名詞。
欽命巡按咸鏡南北四州六鎮兩兵營監察御史,協查刑獄兵事,直奎郎。
戲文裡叫八府巡撫!
公文裡稱暗行御史!
再加上那句欽點探花郎,吉州郡守一下子意識到自己可能要遭!
看著那面高高舉起的馬牌,撞槍口上了啊!
馬牌這東西,在李朝只有三種人能配備。第一種是使節團,他們要沿途徵用馬匹,以馱運貢品以及自身騎乘使用。這種人的馬牌上面直接印了五匹馬,等於無限量徵用。
第二種嘛就是欽差大臣,比如正宗大王派去修建水原城的蔡濟恭。他就是欽差大臣,可以沿途徵調民夫驛馬。這是為了讓他更好的徵調人力物力,以完成修建水原城的任務。
至於第三種,那就是暗行御史!相當於一種身份證明!因為肩負著李朝大王們監察不法,加強王權的神聖使命。所以很多暗行御史不配隨從,不住官衙,不著官服,巡查八道,風餐露宿。
但他同時又掌握著糾核八道官員,重審冤案刑獄,監理各道兵馬軍糧等巨大權力。
即使是一道的觀察使(文),兵馬節度使(武)這兩位高官,也同樣要受到暗行御史的監察。
這屬於東方文化圈內,君主們最喜歡的大小相制之策,位卑而權厚。新科進士,未受官場汙染,衝勁十足,為民請命。
所以即使到現在的韓國,仍然流傳著某某某擔任暗行御史,懲惡揚善,除暴安良的故事。甚至找些俊男小鮮肉出演,狂撈一波女粉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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