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著電視,李雨果陷入了沉思,因為這是一場無聲的戰鬥,也許現場的情況,會被人認為是一場火災,但事實上全國各地這樣的罪惡還有很多。
各種華麗包裝下,是一片片無比的罪惡,這種罪惡讓人無法辨認真假,因為他們偽裝的太好了,堪稱完美!
然而在六年之後,卻在南方的某個地方,出丶臺了禁食貓狗的規則,說是文明的進步,所以最終的貓狗戰役,從李雨果的角度來說,還是輸了。
豬、牛、綿羊、羊、馬等等可食用的動物之中,竟然又多出了火雞這個外來物種,而這個外來物種竟然稀裡糊塗的變成了傳統畜牧。
西方的火雞竟然變成了東方的傳統畜牧,這讓李雨果是發自內心的感覺到無力,所以李雨果也不想多管這件事情,只是因為事情惹到了他的頭上,他才不得不管。
在那個地方,若是吃了狗,便要蹲進去,這讓那些披著愛小動物外皮的人,笑得很歡,因為他們贏了。
魯迅前輩、毛爺爺等等的為人都贊成吃狗,想當初漢祖劉邦的小弟樊噲便是屠狗起家,於是這個規則已釋出,狗肉之鄉沛縣,便多了一大群的失業人員,因為他們的特產被天下人否定了,兩千多年的習慣,被硬修改了。
李雨果不吃狗,但是卻不會去管別人吃不吃狗,因為那是他們的自由,只是當吃狗變成了犯法,這讓人是苦笑不得的,想當初牛幫人耕田,乃是農村第一勞力,現如今卻成為盤中餐,砧板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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