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巖的眼神看的那個槍手心裡一陣陣的發毛,兩隻手更是下意識的不受控一般舉得高高的。
“不要殺我!不要殺我!”
槍手這句英語說的賊溜,旁邊的犀牛忍不住抬手就給了他後腦勺一巴掌:“閉嘴!”
犀牛沒敢用什麼勁兒,他那大手的手勁兒,真要是用勁兒,隨便一巴掌下去,都能把這個槍手拍成植物人。
犀牛的威懾力比李巖要大,沒別的原因,犀牛的塊頭太大了。
這種高大威猛、強壯狂暴的成年男子,就算是去了鴕鳥部落裡,也絕對是一等一的勇士。
這種勇士在部落裡那可是有特權的。
不管是女人還是食物,都有優先選擇權,甚至,就算是在部落裡殺了人,也不用負任何的責任。
所以長期以來,勇士形象在部落族人的腦海裡,是無上榮耀的存在。
當然,勇士也是一個恐怖的存在,他們擁有令人無法想象的戰鬥力,而且受到神明庇佑。
最後一點才是關鍵中的關鍵。
受到神明庇佑的人,掌管著部落族人的生死殺伐。
在潛意識裡,這個槍手將犀牛就當做了勇士,他可不會因為自己求饒就會放過自己。
他想要活命,就必須要有足夠的籌碼才行。
“這個人,認識嗎?”
李巖看著槍手,指著死去的烈焰蠍狙擊手問道。
“不認識,他…是族長…請…來的……客人。”
槍手的話磕磕絆絆,但是基本意思卻已經表達的足夠清楚,老鴕鳥請來的客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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