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遊玩
“不和你說了,聽清楚沒,不要亂花錢。”林越叮囑道。
“聽到了……”
“掛了啊,喝點兒醒酒湯,別整天喝酒。”
“知道了。話說,這次你給我多少錢?”林滄連忙問道。林越不給錢的話,他連回來的機票都訂不起。
“十萬。”
“不是吧,才這點兒……我能幹啥?”林滄哀嚎道。
“你給我一邊哭去,人出國一趟幾萬就夠了,給你十萬還嫌少。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最近接了個案子,拿了四十五萬的分成。”林越沒好氣的說道。
林滄猛然愣住了。
哎,對啊,鄭秀妍的案子我有錢來著……
林滄一拍腦袋,長時間不接案子,這茬都給忘了。
律師有兩種,有自己固定人脈,和律所呈互助形式的提成律師。這樣的律師一般情況下,案子得到的報酬和律所是八二分成,律師八,律所二。
而沒什麼人脈,只是普通的律師,那就是有求於律所,律所介紹案子,受薪律師只拿固定工資。
不過,在這兩種律師之外還有一類特殊的律師,叫做合夥人。哪怕只是初級合夥人,也和普通律師不一樣。
合夥人,意味著成為了管理層。自然不可同日而語。
林滄是沒那個本事成為合夥人,不過他的情況特殊,雖然是受薪律師,但如果有案子的話,九一分成。他九,律所一。
對此律所有些律師頗有微詞,但又不敢聲張。
律所的大客戶之一就是林氏集團,主任時承和林氏集團的大公子又是廣為人知的好友,林滄這個林氏集團的二公子特殊點,你能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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