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差那麼一炷香的時間,又來了一個案子。
想著只是一個買賣糾紛,不是什麼大案難案,縣官也就直接當堂審理這件案子。
公堂之上本該一切皆要坦白,張華若不該繼續帶著垂紗斗笠說話,但聽這人身邊的小廝說,他家主人不能見人,許是生了什麼不能見光吹風的病,縣官便許了張華若這麼帶著斗笠說話,坐在主位上聽著臺下雙方各自闡明情況。
見縣官老爺已是同意自己這句話,張華若便也如願得到最後一個重要保障,信心十足地開始講明情況:“大人請看案桌上這件證物,這是店家拿出的珍珠,說這顆就是他平時做珍珠粉用的材料,毋庸置疑是顆價值不菲的珍珠。”
又指向另一件證物,“這是我先前用來包裹珍珠的玉線帕,大人可以仔細看一下,看看這玉線帕上有什麼。”
縣官拿起證物湊近看了兩眼,一眼看過去就是條幹乾淨淨的絲帕,沒什麼異樣的地方,狐疑地多看了兩眼之後,才發現上面有一道顏色透光後明顯的印漬,還有一點綠色的粉末狀物附在上面。
又把珍珠拿起來看,珍珠絕大部分的表面都是乾淨圓滑,唯有底部和底部對稱的兩側稍顯平凹,似乎是長期積壓導致,或許是人為造成這三處小凹平,又或許是它在珍珠蚌體內時便已是這副狀態。
最重要的是,那三處小凹平的地方有一些淡淡的綠色,應該就是玉線帕上那些粉末的來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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