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的。陽明公受過廷杖,卻絲毫沒有損害他在人們心中的地位。”沈默頷首道:“當然陽明公不是因為受杖而出名,但戴銑、李俊、李時勉那些人,本來應該在史籍籍無名,現在卻仍然被人們耳熟能詳,成了流芳百世的忠臣。”頓一下道:“倒是當初高舉廷杖的王振、汪直、劉謹們,無一例外身敗名裂,尤其是王振和劉謹,遺臭萬年,為後世唾罵。當年讀歷代祖宗實錄,皇曾說過,英宗、憲宗、武宗三位先帝,持身不謹、誤信奸佞,以至於朝綱敗壞、國事如蜩。難道皇做此評價時,就沒想過三位先帝白璧微瑕,很大程度要拜這三位所賜麼?”
“是,可這是為什麼呢?”萬曆不解道:“明明是那些大臣有錯在先!”
“《禮記》雲,士可殺不可辱。又云,刑不大夫。聖人的意思,不是說官員犯了罪,就可以逃避懲罰。而是說在處罰的時候,應該儲存士大夫的體面。我大明以道德治國,皇要讓官員守牧萬民,就必須存其體面,官員顏面無存,又如何有權威治理百姓,其政令如何有效施行?故而,士大夫有小罪,降職罰俸可也。有重罪,廢之誅之可也。卻萬萬不該使緹騎兵脫其冠裳,戴枷示眾,更不該扒光他們的衣服,使其裸臀受杖。”說到這,沈默嘆息一聲道:“正德以前,受廷杖者還不脫衣服,並以厚氈裹體,這樣儘管恥辱,總還保留一點體面,更不會出人命。然而到了劉瑾握權後,從此就得脫了褲子,裸身受杖了。那些如狼如虎的錦衣衛們,在司禮太監的監督下,一邊喊著數,一邊用大落在血肉之軀。受刑人痛苦難忍,大聲哀號,頭面撞地,塵土塞滿口中,鬍鬚全部被脫。被打的便溺更是家常便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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