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快,皇帝手敕,命各部尚書會議,李默應該得何處分,具奏定奪。這個會議由禮部尚書趙貞吉召集主持。
趙貞吉是同情李默的,他給會議定性道‘議處分不是議罪’,再加上不少人都有‘兔死狐悲、物傷其類’之感,因而最後僅從其失言這一點著眼,奏他‘偏執自用,有失大臣之禮;漢唐故事,非所宜言。’
也是說,這傢伙狂妄自大,嘴上沒有把門的,說出話來不合體統,該打該罵,但也僅此而已。
奏本一上,嘉靖帝龍顏大怒,說趙貞吉等人是李默的同黨,有意袒護。降旨嚴責不說,還每人罰俸半年,以示懲戒。至於李默,則仍舊捕下大獄,交刑部定罪。
這真是弄巧成拙了!刑部尚書何鰲年前就病休回家,現在是刑部左侍郎王學益主持部務,他本就是嚴嵩的黨羽,正好趁此機會將李默徹底消滅。
其實趙文華羅;的罪名,已經足以置李默於死地……嘉靖帝一向剛自用,容不得大臣有半點異議,譏謗之人又豈能輕易放過?而且東南倭患一向是皇帝的心病,正想探詢倭患久熾未滅的原因,趙文華又以‘督撫非人’,將罪名一股腦推到李默身上,這下李時言焉有逃脫之理?
刑部很快判了死刑復奏苑。嘉靖看後也沒有意見,卻遲遲無法下筆終決。
因為他的奶弟陸炳,已經在殿外足足跪了五天五夜了,願以一身榮華,換取陛下法外開恩,放過老師一條性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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