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吞噬星空》寫完了,番茄也是逐條看著各種留言,有的讀者認為這樣的結局恰到好處,有的讀者認為是爛尾該繼續寫。
兩種觀點,一種認為該結局,一種認為該繼續寫。
嘿嘿,番茄很得意。
第一種認為恰到好處,顯然是贊同番茄這麼做,番茄當然得意。
第二種認為該繼續寫,顯然番茄寫近480萬字,還沒看夠啊!番茄自然得意。
不過認真說一下吧。
現在的羅峰太牛逼了!
剛來到三千維度宇宙的起源之地,就已經是永恆真神,又帶著摩羅撒!再一奪舍了原始宇宙……體悟原始宇宙,境界便能嘩嘩嘩的暴漲,很快可稱聖!再耗費些時間就是神王,那時候界獸也是神王層次!
二者配合。
一頭界獸神王,便要不少國度聯手才能對付。
羅峰走毀滅之道,註定也是一擅長戰鬥的神王。
滅殺食國三國主跟吃菜一樣容易。
又有《列元術》,《列元術》乃最高存在‘元’留下的絕學,憑這一絕學,羅峰如果是神王,便是神王中最無敵的。恐怕界獸王者都不是他對手!
……
唯一能讓羅峰感到壓力的,就是能否成為最高存在‘元’那一層次。也僅此而已。
而且《吞噬星空》的諸多鋪墊,像至寶上有血跡,宇宙舟上的一些留言,像紫月對羅峰下手,像坐山客為何那般牛逼,能培養出靈魂如此牛的地球一脈?一切秘密都揭曉了,闖輪迴的秘密也都揭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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