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又被審查了,哭死……)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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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過幾日,李簡按照陳恪的吩咐,帶著厚禮去縣衙求見。但宋大令對於他想看文書的企圖,表現出強烈的不快,當場拂袖而去,唬得他惶恐不安。
許是看在五十兩銀子的份上,過了盞茶功夫,又有公人傳話出來,說今日沒時間給他找那文書,叫他三天後再來看。
再過三天,李簡如約而至,這次沒見到宋大令,但有縣裡的陸押司,向他出示了那份由益州路轉運使司下達的文移,上面清清楚楚寫明瞭,青神黃嬌酒被列為貢品,每年九月由轉運使司和買一百桶原酒,每桶按五貫解付云云。
看到上面還有轉運使司通紅的大印,李簡最後一點僥倖也破滅了。他失魂落魄的離開衙門,向陳恪描述了看到的文移,然後含著淚花道:“三郎,咱們認栽吧,這真是朝廷的命令,你告也告不贏的……”
“……”陳恪緊鎖著眉頭,良久方開口道:“你知道,我爹在縣衙當過貼司。我那天問他,縣衙裡文籍管理真那麼混亂,找一份轉運使司的文移,竟需要三天麼?你猜他怎麼說的。”
“怎麼說的?”
“他大笑著說,如果是十年前的檔案,可能需要三天才找到。但從轉運使司直接下來的文移,一年也不定有三五份,都是由大令親自收在抽屜裡,以便隨時查閱。”陳恪沉聲道:“為什麼當時不拿出來,而要三天之後才授予你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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