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髮青年能夠被人稱為‘飛俠’,自然是因為他的速度極快就像是飛一樣。
異變突生,他在第一時間就做出反應。
腳尖蹬地,人騰空而起向後躲避的同時,連開三槍射在被目標用來當做護體肉甲的數百斤馬肉身上。
子彈打在皮肉裡,發出‘噗噗噗’的響聲。
血肉飛濺!
這三槍分為‘左、右,中’三個部位射擊,目的就是為了把他突擊的路線給封死。
目標為什麼會突然間掀屍而起,不就是為了給他們製造麻煩嗎?
可惜,他高估了自己的速度,也低估了自己的敵人。
或者說,他已經對此次狙擊的目標有過充分的瞭解和十足的重視。
但是,有些東西不是努力就可以更改的。
譬如,實力。
要知道,大鬍子為了培養唐重的‘屠狗技’,甚至會在恨山裡面故意引來一些兇猛的生物來進行攻擊。土狼的狼王、兇惡又矯捷的豹子,還有一種恨山特產名叫做‘鱗貓’的動物。這種動物體形如貓,但是爪可裂金,張嘴能撕人肉。動作比山貓更是要靈活數倍數十倍,奔跑如電,讓人防不勝防。
當然,它的肉質也是極其鮮美的。
大鬍子喜歡吃此貓肉,所以,那一段時間唐重每天的任務就是去山上和這種貓玩命。
和鱗貓的反應速度比,飛俠的‘飛行’在唐重眼裡實在不算什麼。
他把那半具馬屍丟擲去後,人便再次趴倒在地上。
一為攻擊,另外,他也不能確定對方的手槍子彈能不能打穿馬肉。要是打穿了,自己不是倒黴中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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