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兼述北宋統治集團內部的黨爭歷史
宋史·蔡京傳》載:“時元祐群臣貶竄死徒略盡,京猶未愜意,命等其罪狀,以司馬光,目曰‘奸黨’,刻石文德殿門,又自書為大碑,遍班郡國。初,元符末以日食求言,言者多及熙寧、紹聖之政,則又籍範柔中以下為邪等,凡名在兩籍者三百九人,皆錮其子孫,不得官京師及近甸。”
《宋史·蔡京傳》中所列蔡京的“黨人籍”問題,是蔡京被定為“奸臣”的一大主要“罪狀”。這一罪狀指責蔡京的以下四個方面問題:一是宋哲宗元祐年間的群臣被貶官放逐、死亡殆盡,而仍然下令列等他們的罪狀;二是將以司馬光為的群臣指為“奸黨”,又刻立元祐元符“黨人籍”石碑於文德殿門內,還親自書寫成大碑文字,頒全國各州郡;三是把在元符末年上書批評熙寧、紹聖新法政事的範柔中以下許多人列為“奸邪”;四是禁錮被列入兩個黨籍的3o9人的子孫,並且不準在京城及附近州縣為官。
現根據有關史料記載,依照時間順序,列述《宋史·蔡京傳》中“黨人籍”事件始末的一些主要史實,兼述北宋統治集團內部的黨爭歷史,供方家研究分析,弄清事實真相。
一、元祐、元符“黨人籍”事件的始末
《宋史·蔡京傳》所說的“黨人籍”事件,有其生與展的過程。它始於宋徽宗元符三年(11oo),生在宋徽宗崇寧三年(11o4)六月,於政和三年(1113)八月結束,歷經13年又八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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