飯店的老闆知道這出了事,正焦急的站在外面。
可惜他根本進不來,樓道很小,又早就被警察封死了,一些吃過飯沒走的人也都在遠處看著熱鬧,順便打聽著裡面的情況。
具體的情況自然打聽不出來,只能在那各自猜測著。
“槍在這!”
常豐突然走了出來,手上還拿著分開的槍和彈夾。
“我是省公安廳督察處處長常豐,這是我的工作證,他的槍是我下的,我想問一下,他有什麼權利,無緣無故拿出槍頂著老百姓的腦袋,現在還是舊社會嗎?”
常豐慢慢的說著,最後一句猛然改變了語氣,變的極為凌厲。
說話的時候他給那隊長丟過去一個工作證,這裡面唯一在政府部門工作的人就是常豐,而且他還是省公安廳的人,級別上比這位局長還要高。
“省廳,督察處,處長!”
隊長完全傻了眼,顫抖著手接過了常豐遞來的證件。
證件的確是省公安廳發的,不是偽造,他作為刑警隊長以前也和省廳的人打過交道,見過他們的工作室。
不過那時候他只是配合,就算是省廳普通的人,在他面前也都顯得極為驕傲,衙門不同,註定他們的身份也不同。
普通的人都這樣,更不用說這正處級的幹部了,正處級,在烈山那就是縣長,縣委書記一級的。
“常,常處長您好!”
隊長小心的送還給常豐的證件,他還證件的時候,手抖的更厲害了。
督察處成立的時間並不長,不過這是一個專管警察的部門,是平時他們最怕見,也是最不願意見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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