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,他雙手用力,小心翼翼往上爬了爬,再爬了爬。只要稍微抬頭,他就能看到眼前境況。
可他不敢看。
應楓雙手攥住地上的草,到底還是抬起頭。
視線越過坡頂,看到三步遠之外背對他而坐的人,應楓眼前立刻模糊了。
他曾經以為,他再也不會唱歌了。
應楓第一次見到金澍,是他十八歲的時候。
他被養父養母帶回家時已經有了記憶,他知道自己的身份,他也好好學習,養父養母對他很不錯。哪怕後來他們終於有了親生的女兒,養父養母對他依然很好,妹妹對應楓也好。應楓很知足,卻也有些怕,尤其是自己還沒有足夠成熟的時候。
初中畢業那年,他特別怕,怕養父養母不要他,把他再送走。
畢竟高中學費比之初中的要昂貴許多,養父養母卻並未送走他,照樣給他添置衣物,支援他上學,逢年過節都精心給他準備禮物。他反而有了內疚心,不好意思再花養父養母更多的錢,從高一起,他就一直在打工。用打工的錢給養父養母,給妹妹買東西,看到他們都高興,他也會很高興。
後來考上大學,學費更貴。應楓已經知道,養父養母絕對會支援他,但他不能總是無辜接受別人的好。知道高考成績後,確定一定能上南安師大,他就坐車去南安,借住在高中學長的宿舍,打工賺學費與生活費。
應楓的成績很好,卻是個偏科很厲害的人。他高考時,語文考了138分,英語考了149分。可他的數學只有68分,甚至都沒及格。他的總分不夠他上最好的學校,但他很滿意了,他實在是不會數學,做再多的題,他也不認識那些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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