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特找的地方是一個廢棄的小魚港,蘆葦遍生,早就沒有漁船來這裡了。這個地方正適合趙志給他的人練槍用,而且從這裡上船,只要半個小時就可以回到黃埔碼頭,交通很是方便。上次趙志問漢特定置的武器也被帶了來,滿當當的兩隻大皮箱子,裡面裝的是什麼就只有趙志和漢特看過,這一路上,於大志和羅英都在想方設法的開啟皮箱,結果卻被趙志每人賞了幾記爆慄。
趙志這次帶來的武器很簡單,有一支德式毛瑟98k狙擊步槍,一支湯姆遜衝鋒槍和幾支德國原廠毛瑟衝鋒手槍,也就是俗稱的快慢機。漢特一直叫嚷著1911手槍是最好的,威力最大的,對於趙志選擇了毛瑟衝鋒手槍很是惱火。其實他並不知道,從德國第一支毛瑟手槍下線開始,中國就一直是這種手槍進口的最大使用者,各路軍閥、部隊裡的中下級軍官、山匪路霸都酷愛這種手槍,趙志子所以這樣做,完全是考慮為了方便子彈的補給。
趙志最後拿出的是一支日式97式狙擊步槍,這是日軍1937年剛開始裝備日本6軍部隊的,其實這種狙擊步槍就是三八步槍的變形槍,只是在原本的三八步槍彈倉的側面加裝了一支4倍的狙擊鏡,其口徑還是原來的6.5mm口徑。不過加裝了狙擊鏡之後,它的射程的確是有了提高,而且準確性也提高了不少。趙志選擇它也是因為子彈的補給,他的小隊要經過漫長的敵佔區,使用通用武器是保證子彈來源的最大保障,趙志可不想自己的槍支都因為沒有子彈而變成了燒火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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