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進入臘月沒幾天,生產隊的場院就敲鑼打鼓,大練秧歌。≧>地上的雪被踩得溜平,一百多人的隊伍先分成兩隊,一男一女,由黃小夥和葉鶯先單獨訓練。
扭秧歌其實算是比較簡單的一種舞蹈,對手眼身法步等方面的要求不高,只要精神頭足,人歡實,扭出勁來就好看。
一般情況下是“兩天就上手、五天就能扭”。開始的時候,有穿羊皮襖的,也有穿棉大衣的,練了不到一個小時,全都把大衣脫了,有的還把腦袋上面的狗皮帽子也甩了,光腦瓜上陣。
因為剛開始練,所以服裝都不穿,只有到正式演出前,才能試兩天。
不過那些比較特殊的個體,則要先把道具武裝上,比如說跑旱船的,騎毛驢的等等。
最挨累的是大頭娃娃,好幾斤的頭型套到脖子上,晃裡晃盪,立馬就覺得頭重腳輕。十多分鐘之後,腦袋就跟灌鉛一樣,脖子漲得生疼,不得不把大頭拿下來休息。
所以最開始上去的一批歪瓜裂棗都被替換下來,一幫棒小夥頂上去,情況這才大有好轉。
胖子最悠閒,他扮的豬八戒根本不用扭,就是想辦法取悅觀眾就可以,所以不用練習基本功。
他漸漸現,扭秧歌實在是最適合大眾的一項活動,長得俊的大姑娘小媳婦固然吸引眼球,就是那些磕磣的也不怕。稍稍化化妝,再化醜一些,也同樣出彩。
比如說往臉上粘點褶子,用棉花團粘兩團白鬍子,在腮幫子上貼個大黑痦子,而且還要中間帶長毛的那種,都特吸引眼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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