鎮海軍的衛隊反應飛快,立刻紛紛上馬,將許再思裹在當中,踢打著馬肚子迎頭向敵騎衝去。這支敵兵來自身後,定然是從其他城門出來然後繞行過來的,躲是決計躲不過去得了。如今之計,只有迎頭衝出一條路來,殺回營去,若是給敵騎堵在這裡,離安吉東門不過兩三里路,城中守軍一圍上來,便是全軍覆沒的下場。
兩軍相距不過半里多路,相向而衝不過幾息便接近了,鎮海兵前面幾騎紛紛擎盾在手,準備替後面的主將抵禦迎面而來的箭矢,騎在上下起伏的馬上,迎面對沖,想要射中對手的可能性本來就不高,更何況鐵騎互衝,數十步遠也不過呼吸間的功夫,還不如專心拿穩兵器肉搏為上。
劉滿福一馬當先,衝在最前面,身後的四十餘騎排成了一個三角形,尖端就是他自己,隨著距離的接近,他直起腰來,用自己的長矛矛尖對準了對手的肋部狠狠的紮了過去,對手竭力用左手的盾牌想要推開矛杆,可是劉滿福的動作更快,更有力,隨著手裡的矛杆傳過來一陣猛烈地衝擊力,劉滿福知道自己已經刺中了目標,可以看到對手的口中湧出鮮血,痛苦的滾下馬去,立刻就被後面戰馬的馬蹄踩死,他趕緊放開矛杆,免得被兩馬對沖帶來的猛烈的撞擊力扭傷胳膊甚至帶下馬去。劉滿福從腰間提起骨朵,這種兵器現代人看起來就像是根棒球棍,只不過在頂端上有一個六稜的鐵錐,另外一端有一條皮帶可以栓在使用者的手腕上,以免脫落,這本是胡人常用的兵器,五胡亂華後中原也留散開來,尤其是披甲騎士在混戰中喜歡使用,一來無有刀劍廝殺久了鋒刃便鈍的顧慮,而來便是披了重甲之人也可以有很好的殺傷效果,只不過使用者無一不是力兼數人的勇士才行。後世演藝小說常提到的金瓜便是這兵器演化而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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