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時回去再買維他命顯然是一件很丟面子的事,回去的話,一定會被嘲笑為是一個健忘的男人吧。所以,為了確保男人的尊嚴,我決定,換一家精靈會館。但是,在這之前,我應該先去我師父那裡蹭點藥材或者是武功,這無異於是一件非常值得高興的事情。
帶著牛阿三和‘蚯蚓’,我踏上了回‘孃家’的路,走在大街上,看到府衙,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:‘上次我在開封府殺了那麼多人,為什麼沒有捕快來追殺我?難道,這是一個Bug?毒藥殺人歸咎到空氣汙染的行列內?’想到這點,我就有一絲後怕,要知道,萬一我再被關進去幾天,等級就會和一般人無二,到了那個時候,除去技巧和裝備上的一些優勢,我將和普通人一樣,被無知的‘劫道者’騷擾。想到這點,我就頭疼。不過說來也奇怪,最近遺忘的東西越來越多,我並不記得自己是本傑明.巴頓,這麼年輕,不應該患有老年痴呆症啊。難道這和我的神經大條有關,或許是吧。
“牛哥,你說給這隻‘蛆’,哦,不,是給這隻‘蚯蚓’起個什麼名字好呢?”在路上,我徵求了牛阿三的意見。
牛阿三想了想,道:“我看,這個小傢伙健壯的像是一條蟒蛇,不如就叫它牛蟒好了。”
聽到牛阿三的這個建議,我搖了搖頭,道:“我看不好,正如那萌系mm所說的那樣,這廝看上去就像是一塊風乾了的橘子皮,我看就給它起個名字——‘蛆’!看到這個名字,一般有點腦子的人肯定不會撲上去砍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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