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高原所設計的內閣制度,從理論上說,確實是解決君相之爭的最好辦法,一來是明確劃分了君相的權力,各付其責,各司其權,互不干涉;二來取消了國相開府治事的權力,以內閣取代了國相府,但內閣是直接對國君付責,內閣相僅僅只是內閣的最高官員,並不能決定內閣官員,或六部官員的任免權,從而也就無法控制內閣和六部,失去了掌控朝中大權的機會,但國相仍然有獨立處理軍國大事,並監督官員們實施的權力,可以說行政權力並沒有被削弱,當然那些一心想獨掌大權的野心家是除外的;三來國君用不著過多的干涉國相行政,只要控制好了最後的行政批閱權和人事任免權,就能夠牢牢的控制權力,不必擔心被權臣架空。<<因此可以說是各得其所。
儘管淳于博和張良都知道,不存在絕對完美的制度,因為再好的制度也是有空子可鑽,同時也需要由人來執行,如果執行不到位,再好的制度也沒有用。
但從制度上來說,高原制定的這一套內閣制度,確實是相對最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,那怕是一個才智平庸的君主,只要不是完全弱智,依照著這一套制度進行實施下去,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,而如果是遇到有為之君,則可以充份的揮這一套制度的優勢,充份放權,到是能夠有一番大做為。
雖然淳于博和張良都是見多識廣的人,但對這樣的一套制度,兩人也找不出一點問題來。因此淳于博點了點頭,道:“武安君,我看這內閣制度完全可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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