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十一。
毛紀獲罪,辭內閣學士、戶部尚書,交大理寺審問。
隨後又移交吏部,交由吏部主審,會同大理寺、刑部、都察院協同會審。
毛紀不是蠢材,一通審問下來,對於如何包庇門生,甚至是貪贓枉法的事蹟都一一承認,唯獨對這欺君罔上,卻是抵死不認。
三日之後,宮裡下了條子,命王鰲從快處置。
所謂從快,就是宮裡不願意再節外生枝,事情鬧得太大,議論太多,這種事最終也只能冷處理。
有了宮中授意,下頭倒是好辦,倒是不再追究欺君了,直接判了個翫忽職守和行為不檢,開革官籍,永不敘用。
這個懲罰對毛紀來說,和殺了他也沒什麼區別,好在沒有牽累到家族,總算還有些安慰,能到這個地步,他也立即選擇了配合,立即上了一道奏書,認罪服法,泣告自己的過失,算是把這件事圓了過來。
微顫顫的回到毛家,整個大宅已是樹倒獼猴散,坊間早有流言,說是老爺犯得是欺君,欺君是株連之罪,毛家上下早就不安了,先是一些奴僕收拾了細軟逃跑,接著一些侍妾亦都逃散,如今這偌大的宅子,除了髮妻,便是一個老僕。
至於毛紀的兒子則在老家,不曉得收到了訊息沒有,不過這時,怕也惶惶不可終日吧。
宅子裡一片狼藉,到處都是逃奴們留下的痕跡,散落的傢俬與這偌大的宅子格格不入。
敗了……這才幾天,就徹底的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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