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僱傭兵久了,果然離不開槍,不管是幹什麼,身上還是得帶著傢伙才能安心,再加上託姆勒的餘孽尚存,隨身多帶把槍也是應該的。
高揚嘆了口氣,對著李金方苦笑道:“蛤蟆,你墮落了啊,帶槍就算了,你還帶兩把。”
李金方不以為然的道:“功夫再高,被人打一槍還不是得死,我又沒穿著防彈衣,再說了,彼得那麼厲害,一發子彈還不是讓他成了殘廢,所以能用槍就不動手,這年頭,就他媽不是靠著拳腳打天下的時代。”
高揚揮了下手,笑道:“行了,又不是去打仗,帶那麼槍幹嗎,帶上ump45就行了,車裡用著也方便,拿上這就走吧。”
李金方把槍放在了一個提包裡,再多放了幾個彈匣之後,把包一提,大聲道:“走,出發了。”
四個人出了酒店到了停車場,高揚自己開上了一輛租來的汽車,李金方他們三個開上了一輛,隨後高揚開車在前面帶路,兩輛車一前一後的開了出去。
高揚要去見得人就是十三號向他推薦的軍醫,到了紐約之後,高揚又從墨菲哪裡打聽了一下情況,然後就到洛杉磯來找那個軍醫來了。
軍醫的作用太重要了,安迪何是能兼職當軍醫,可是高揚覺得還是再找個專業的戰地醫生或者說戰地醫護兵比較好,有個手腳利落的專職醫護兵,哪怕根本達不到專業醫師的程度也沒關係,如果能有個人先對傷員進行緊急處理,保住命之後再交給安迪何做後續處理,生存的機會肯定是會大上不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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