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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三三 旌旗十萬斬閻羅(1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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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殿下若是以此罪我等,恐怕天下並無無罪之人!”魏國公並不服氣,這位徐達的後人哭得脖子紅,以演藝出來的哀傷遮掩憤怒的本質。

“沒事,我先誅惡,再論其從,寬宥無知罪輕的庶民,這也是祖宗好生之德。”朱慈烺道:“若是國公以為高利貸還不足以讓世人心服口服,那麼蓄養家丁死士,這就足夠了吧?”

大明允許奴僕的存在,但不允許家丁的存在。有時候其中界限很難劃清,因為家丁也常做奴僕的事,甚至還要擔負農業勞動。如果硬要找出個標準,那麼勉強可以用軍籍來區別家丁與奴僕。

無論是地方衛所還是京營之中,服役的軍人先都在軍籍。嘉靖以後的募兵制大行其道,正是軍籍軍人不堪用,不夠用的問題。

不堪用是因為沒有操練。這些軍人不操練又在幹什麼呢?答案很簡單,在為軍官幹私活,當家奴。

不夠用是因為人不在了。軍戶是世襲制度,父祖在籍則子孫都在籍,以開枝散葉來說,只會人滿為患,為何會生人數縮減的事?答案是衛所、京營的軍官將領將軍戶視作自家奴僕,直接拉跑了。

這些軍戶服從度高,地方衙門管不著,戶籍直接歸屬於衛所、都司、五軍都督府這一系統,屬於免費的人力資源。像魏國公這樣每代都有人出領督府,提督京營的人家,自然不會放著這麼大一塊肥肉不吃。

即便外面的奴僕已經賣得極低賤,但總比不上免費的好。何況拉跑之後一樣要佔著籍,好名正言順再領一份軍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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