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斤多重的霹靂飛雷,以力氣大的人投擲,也就差不多隻能投出二十步左右,也就只有高士信這樣變態的大力士才能投出五十多步遠。
不過擲彈兵可以投出二十步已經夠用了,後金在進攻的時候,弓箭手是緊跟在肉搏兵後面,抵近到距離對方陣型不過二十步遠的位置上糊臉射箭,在這樣近的距離上一箭一個準,可以從盾牌縫隙之間把箭射過去,射中面門,甚至可以準確射中對手的眼睛!這一點就有些像大英的龍蝦兵,在接近到距離對手只有三十米的時候糊臉射擊,一輪就把對手打崩了,再發起刺刀衝鋒。
只是到了晚清,大清軍隊再也沒有這樣的勇氣了,否則一鴉的時候,哪怕用弓箭都不會輸給龍蝦兵。只有到了二鴉的時候,米尼彈出來了,龍蝦兵才對清軍在單兵武器上有碾壓的優勢。
後金重箭的有效射程是五十步,但如果在五十步距離上射箭,精度和威力都會下降不少,所以他們採取了抵近糊臉射箭的辦法。
要說只能說是明軍的火器質量粗劣,尤其是鳥銃,與其說是用來打人的,不如說是用來炸自己人的。三眼銃射程又不如弓箭,佛朗機和其他輕型火炮,多半是把炮彈消耗到後金軍的炮灰身上去了,等後金軍重甲步兵靠近了,火炮就失去了作用。
無論是熊廷弼還是孫承宗,以及後來的孫傳庭,都採取了車陣來對付後金軍的辦法。這種辦法雖然有效果,可是機動性太差了,打贏了無法擴大戰果,打輸了就是損失慘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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