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九章大明商法
要限制上層權貴的無限制的貪婪,單單是這樣做,自然是不夠的。還需要一套完善的商法。
朱祁鎮準備留在蘇州,直到年底。明年開春之後,再啟程北上回京。
這一段時間之內,他一方面要批閱從北京發來的奏疏。或者是南方一些奏疏,直接發到朱祁鎮手中。
雖然這樣做,其實很違背大明的組織原則,但是一來地理上方便,特別是南方的事情,二來,很多下面大臣,也願意這樣拍朱祁鎮的馬匹。
好在,丘浚帶著一幫人手在朱祁鎮身邊,單單隨行的翰林院士,還有中書舍人都就有小一百人。可以說將大明半個內閣的人員都帶來了。
朱祁鎮又讓太子去幫忙。
這也是一個讓太子熟悉大明政務的好機會。反正朱祁鎮沒有改易太子的意思,這些些東西,朱祁鎮早晚都要將這些事情交給太子,而今讓他熟悉一下也不多。
朱祁鎮主要的精力就放在監督王恕辦理商稅之上,還有就是接見大小商人,瞭解他們經商之中的種種問題。
好編纂大明第一部商法。
朱祁鎮變法之先,首開先河的是《大明會典》的編纂。
其實這些年來《大明會典的》的編纂,一直處於停滯的情況下。從大明開國到宣德末年的關於律法變動以及掌故云雲,早已編纂好了。
唯一沒有辦法下筆的卻是朱祁鎮正在推行的變法,考成法,一條鞭法,吏員法,還有很多命令,學校令,鹽稅改易等等大小改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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