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見死不救不犯法吧?”
話音剛落,腳步聲起。
“見死不救是不犯法。”洪亮的聲音從走廊傳來,“但故意殺人犯法。”
是警察。
徐檀靈臉色驟變:“什麼故意殺人?”
王剛走上前,亮出警察證:“徐檀靈小姐,現在懷疑你和一起車禍殺人案有關,你可以保持沉默,但你所說的日後都會作為呈堂證供。”
她面不改色地辯解:“不是我,你們抓錯人了。”
“是不是帶回去審審就知道了。”王剛把手銬扔給後面的李大彬,“帶走。”
李大彬把人拷上。
王剛扒著門,探一個頭進去:“戎老師,下次別爬窗,私闖民宅犯法。”
戎黎拿起手電筒:“你該去審徐檀靈了。”
警局。
王剛和胡表國親自審。
“這塊手錶是你訂做的?”
徐檀靈淡定得不得了:“是。”
也不知道是心理素質過硬,還是有別的原因。
王剛指著照片裡的手錶:“JZ有沒有什麼特別含義?”
“那是謹之兩個字的縮寫,是溫時遇的表字。”
聽著好像沒什麼問題,王剛繼續:“徐檀兮在車禍現場看見過這塊手錶,說明一下吧,徐小姐。”
徐檀靈稍稍錯愕了一下,反問了句:“她不是不記得車禍的事嗎?怎麼知道這塊手錶?”
看到手錶是棠光,棠光出來了幾秒,就看到一隻手。
“你不用知道,你只要回答我的問題。”
“原本手錶是給溫時遇的,他不要,我就自己戴了。”徐檀靈微微後仰,靠著椅背,是放鬆的姿態,“很不巧,那天我也去了潮汐路,還路過了車禍現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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