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棣就是個窮鬼,新君登基,兩年半的戰火,到處都是花錢的地方,他要恩澤天下,要振興基業,但是哪一樣都不是靠著吐沫就能做到的,必須要花錢,還要花大錢。
他盯著柳淳賣書的錢,是半點都不奇怪,一文錢難倒英雄漢,連天子也不例外。
朱橚這一刀,竟然給大明換來了一百萬匹絲綢!
那可是一百萬匹啊!
以市場行情計算,一百萬匹價值在一千萬兩以上,哪怕只有三成淨利,也是三百萬兩,足夠做很多事情了。
“柳淳,哈烈真能消化這麼多絲綢?”朱棣遲疑道,畢竟在他心裡,哈烈雖然很遼闊,但是出了西域,就是一片黃沙,鳥不拉屎。
那裡的人要麼窮困潦倒,要麼就窮兇極惡。
一百萬匹這麼龐大的數字,這麼多的錢,他們拿得出來嗎?
“陛下,哈烈在急劇擴張版圖之中,手上別的不多,卻是不缺錢。而且他們買絲綢,也是另有用處。”
“什麼用處?”朱棣追問。
“轉賣。”柳淳笑道:“陛下,在極西之地,還有許多蠻夷,他們體毛濃重,特別鍾愛順滑緻密的絲綢。我大明一匹十兩的絲綢,要是運到了極西,差不多能買到五十兩,甚至更高!”
朱棣大驚,“這麼說,哈烈購買絲綢,不但不會賠錢,還能大賺一筆了?”
“嗯,事實上千百年來,大食人都是充當了二道販子的角色,他們靠著做生意,積累了豐厚的財富,正因為如此,他們才有強大的武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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