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——
曾菀嫁給Aiden的時候就知道他是gay,婚後他們一直各玩各的,沒有任何感情。
前不久,有人拿了她的裸照來威脅她,那些照片都是她在家換衣服或是洗澡時拍的,所以她理所當然的認為是Aiden動的手腳。
他公司的資金鍊最近出了些問題,他是有理由這樣做的。
出於洩憤的緣故,曾菀才一氣之下把那段影片發給了他。
她本意只是想氣氣他,並不是真的想把他害死。
從案發到現在,曾菀難得表現出了一絲痛苦,眼眶漸漸泛紅,原本梳的整齊的發也被她撥的散亂,一併卸下了臉上跋扈的面具,“是他對不起我在先!”
“……如果他沒有企圖勒索我,我怎麼可能那麼做!”
姜亦眠總覺得,“對不起”三個字用在這裡怪怪的。
她還覺得,曾菀原本要說的並不是後面那句話。
“你有證據嗎?”
“我在臥室裡找到了針孔攝像頭,之前還收到了勒索資訊。”她把手機拿出來,想了想,遞給了姜亦眠。
後者接過,毫不意外的看到了資訊裡的裸露照片,從頭到腳除了耳環就是孃胎裡那一身。
背景是曾菀的臥室,姜亦眠有印象。
想到之前在她家調查時看到的佛像,姜亦眠插了一句,“你信佛?”
“嗯。”
“針孔攝像頭是在佛像裡找到的,是嗎?”
“你怎麼知道?!”曾菀驚訝。
把手機還給她,姜亦眠飽滿圓潤的指尖點了點照片上她所處的位置,“你仔細看看這幾張照片的角度,不難推斷出攝像頭的位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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