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裡描述張三丰、常遇春四人到達太平店的時間,是半夜二更時分。
金庸寫書的時候,也沒有考慮過小孩子深更半夜不睡覺合不合理,反正就這麼寫了。
肖淺抄書的時候,也是這麼寫的。
同樣也沒有什麼人提出疑問。
這就是小說和影視劇的最大區別。
小說的載體因為是文字,加上中文的特殊之處,一些文字上的差異,很容易被人忽略。
就如比這段字文裡的順序有誤錯的地方,你們這些看書的就沒有發現一樣。
金書成本那麼多年,從來沒有哪個讀者提出質疑,大半夜裡小孩子不睡覺的嗎?
古代的大半夜還能買到食物?
可如果把這樣的劇情放到影視劇裡,信不信槓精們能槓到地老天荒。
當然了,肖淺和陳惟舟都不是筒子,自然不會把這樣的戲份放到晚上拍。
允兒和陳學東的年紀,估計很難堅持到晚上十一點還不困。
再一個,這些都是細枝末節,就算是改了也不會對作品的質量造成影響。
偏偏張大鬍子就最喜歡摳這種細節,結果卻在最重要的方面疏漏的更多。
肖淺給兩個小孩講了戲,放任他倆被化妝師領著去打扮了。
這個時候,鮑方和扮演常遇春的演員才走了過來。
“鮑老,在大陸拍戲,有什麼不習慣的地方嗎?”
鮑方呵呵笑著搖頭。
“都挺好,大家看我年紀大,都挺照顧我。而且這裡拍戲的節奏不快,我有充足的休息時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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