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兆府。
正大光明的匾額下,扈紅練的目光從眾人身上掃過。
公堂上,陳青與十二名平民站在一邊,蔣飛燕與少尹、南山商行管事站在一起,在他們之外,就只有坐在案几後,記錄堂審過程的兩名書吏。
先前位列兩班,手持水火棍的衙役,被扈紅練趕出了公堂。
在她的解釋中,公堂審案首重公平,故此不會再有刑訊之事,所以負責襯托官員權力威壓百姓、給嫌犯用刑的衙役就不必存在。
院中的長板凳擺了好幾排,坐著百十名布衣,大多面容肅然正襟危坐,也有人顯得頗為新奇、不安,左顧右盼。
扈紅練已經說明,他們是堂審的見證者,也是監督者。無論官員還是原告被告,倘若有明顯的不正當行為,他們可以有序出聲反對,乃至一起中止堂審。
在他們後面還站著密密麻麻的燕平百姓,他們或激動或期待,或緊張或迷茫。他們的公然存在,是為了昭示堂審的光明正大,不懼任何人監督。
至於京兆府的其他官員,則只能站在公堂之外的兩側抄手迴廊下,伸長脖子圍觀堂審,卻不能有任何妨礙堂審的言行舉止。
此時此刻,京兆府的氣氛很肅穆,也很怪異。
一場從未有過的審判,在扈紅練拍下驚堂木的時候,就已經開始。
“所謂國人審判,簡而言之,便是百姓審判官員,由公堂之上的十二位平民根據大晉律法,來判定官員罪責,再由院中百十名百姓,判斷堂審是否公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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