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酒店回去已經是下午的事情了,丹尼爾中午熱情的邀請程瑜和宋宗英共進午餐,但宋宗英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只是個蹭飯的,丹尼爾其實只想跟程瑜吃飯,因為他們全程都在聊《守望麥穗》這本小說。
宋宗英也是真切的體會到了什麼叫喜歡,程瑜是真的非常喜歡那本書,她說的倒背如流不是誇大其詞,是真的可以倒背如流,也因此在丹尼爾那裡格外加分。
分別的時候,丹尼爾還和程瑜互相留的聯絡方式,方便以後聯絡,丹尼爾打算儘快看完程瑜的全部翻譯稿,然後再討論如何修改,他將在這裡待到定稿再回去。
程瑜作為粉絲,還向丹尼爾要了一本簽名書,不過籤的不是贈程瑜,而是按照程瑜的想法,簽了四個字。
懷瑾握瑜。
還是中文字。
丹尼爾當然不會寫這四個字,是程瑜現場教的,丹尼爾可是花費了一番力氣才學會,不過寫的也是非常一般。
從宋宗英的角度看,四個字裡面就第一個字寫的還有點模樣,其他三個字說醜一點不為過。
尤其是瑾和瑜這兩個字,因為難寫,寫的是一邊大一邊小,跟剛學寫字的小朋友並無二異。
但程瑜卻格外珍惜,一路上都在珍視著那四個醜醜的字。
這大概就是偶像的魔力的吧,宋宗英如此想。
可他哪裡知道,程瑜看的始終都是前面兩個字。
懷瑾,懷瑾。
她記得夏懷瑾第一次向她介紹自己的時候,說的就是這四個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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