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了兩個多時辰的趕路,秦銘一行人到了應天府。
應天府距離帝都順天府只有一百公里,到了後,應天府的繁華,也讓秦銘吃驚。
不愧是百年前的帝都,繁華程度,只是不如帝都而已。
“這等繁華之地,出了貪官,那貪官必然是富得流油啊。”秦銘感嘆。
很快,縣令帶著秦銘入城,然後帶著秦銘穿過繁華街道,去了城中心的應天府衙。
到了衙門外,縣令下馬,來到秦銘的轎子前,說:“大人,下官要怎麼配合您?”
秦銘想了想,說:“我先在附近找個地方住下,你想辦法,把他們的貪汙證據全部給我弄到位,到時候,我親自去府衙。”
縣令想了想,秦銘現在不想進府衙,那豈不是沒法讓府尹殺他?
不過再一想,也是,秦銘現在不進去,正好他有機會去和應天府尹串通一下。
於是他點頭:“好的大人,您就在對面的來回客棧住下吧,下官去幫你收集證據。”
秦銘點頭:“好,記住,證據齊全了,本官才去府衙!”
這話,是故意說給縣令聽的。
縣令想讓秦銘進府衙,讓府尹殺了秦銘,在這之前,他不敢動秦銘,萬一被查出來怎麼辦?
所以,這位大官,必須府尹來殺,所以,
但秦銘說了,必須要看到證據,才進府衙裡。
所以說,知縣必須給秦銘提供他們貪汙的證據,才可以引誘秦銘進府衙。
想到這裡,他把秦銘送到一個對面客棧後,縣令就去了府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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