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了足夠的人手,又早就將結構理順,堂口的事情總算是進入了正軌。
張角開始將大部分注意力,轉到了自己的正行生意上。
現在‘張先生’自然糧,已經在萬隆打響了名氣。
可除了在他掌握的地盤能順利鋪貨,銷售,搶佔市場外,其餘地方的超商、便利店反倒開始滯銷,甚至隱隱排斥‘張先生’這個品牌,讓他深感頭痛。
不得不深入探尋其中的原因。
但在這之前,張角還有一件事要做,那就是接手鴻字頭、勇字頭破敗後留下的遺產。
這些遺產名義上在盛太升、洪毅勝兩人名下。
浮財已經不知所蹤,張角也不打算追究到底是誰吃進了肚子,只有既然顯眼又無法輕易兌現的不動產還在。
盛太升已經死了,繼承人也神秘失蹤,所有資產自動收歸國有。
按照法律規定,應在一定期限內由法院公開拍賣。
拍賣款收歸國庫。
洪毅勝則身犯重罪,所有財產全部充公。
按照法律規定,其資產也應在一定期限內由法院公開拍賣。
拍賣款將用以補償翡翠街火災事故,遇難者的家屬。
這一系列程式看起來公平公正、合情合理,和張角根本就毫無關係。
可實際上,當盛、洪二人的資產拍賣時,除了他之外根本就沒人會應標,否則就是破壞江湖鐵律。
幫派分子犯了,拳頭軟、勢力弱的九成九會橫屍街頭。
拳頭硬、勢力強的也會變得臭名昭著,完全就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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