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正在演兵,不可即離。請功曹、主簿代我相迎。”
黃榮楞了下,沒說什麼,領命折返。
莘邇直到看完了場上的演練,吩咐騎督將和蘭寶掌等繼續操練下兩隊胡騎,方收拾起攤在矮案上的《軍令》,與羊馥離開,往去郡府。
《軍令》是本朝編定的軍事法合輯,內容包括軍營列隊禮節、武器使用管理、宿營和行軍紀律、戰時紀律、陸軍和水軍的戰鬥條令,以及兵敗連坐、軍事司法官的選拔辦法等篇。
莘邇沒有掌兵的經驗,要想把部曲帶好,必須從頭做起,由掌握《軍令》開始。
紙上得來終覺淺。《軍令》包含的內容多樣複雜,只熟讀是不行的,所以月餘來,凡到軍中,他必攜帶此書,以與軍中的各項日常事宜相對照,從而付諸實踐上的運用。
比如剛才乞大力問為何不教胡騎用槊,莘邇的回覆其實並非本質的原因。
真正的原因在《軍令》中說得很清楚。那就是:騎兵部隊依照戰時不同的作用,被分成了三類,分別名為“戰騎”、“陷騎”、“遊騎”。戰騎主要以輕甲構成,是戰鬥的主力;陷騎為重甲精銳,是踏營陷陣、戰鬥勝負的決定力量;遊騎是負責偵查、巡邏、牽制的輕騎兵。
朝廷對乞大力等部胡騎的戰場定位是遊騎,那麼自然就不會教他們戰騎、陷騎才需要學習的槊戰技能。騎督將不屑理他也是出於此因,其部皆乃戰騎、陷騎,在軍中的地位高於輕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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