腳印當然很深,腳印深是因為方別很重。
方別不重,重的是他身上兩百斤的揹簍。
山路崎嶇,少年的腳步卻很穩,他可以輕易做到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,就好像是吃飯喝水一樣輕鬆自如。
就好像顏玉所說的那樣,他忘記了幾乎所有之前的事情,但是隻有身體的本能是無法遺忘的。
他以前應該是很厲害的人。
有時候方別也會這樣想。
但是再怎麼想也想不起來,於是就慢慢學會了不去想這些。
二十里的山路,揹負兩百斤的木柴,方別隻需要用一個時辰就能夠走完。
哪怕說身上不可避免地汗流浹背,但是遠遠望見西木鎮的邊緣,方別心中還是挺高興的。
兩百斤的木柴當然不可能零賣,不過少年也不是第一次來到這個地方,他將揹簍放在相熟的燒炭工那裡,傾倒而出,然後就等著清點報酬。
沒有劈好的木柴是一個價錢,劈好的木柴又是另外一個價錢,而木柴再燒成又輕又幹淨的木炭,又變成了一個新的價錢。
兩百斤劈好的木柴,一共是四十文錢。
握在手中有點輕飄飄的感覺。
畢竟那樣重的東西換來這樣輕的東西,怎麼想都有點虧。
不過方別卻有些安心理得。
畢竟木柴這東西,真的是漫山遍野都是,只要肯賣力氣去砍,真的是多少都能砍得來。
但是錢這種東西,可沒有漫山遍野都是。
他向著賣炭人道了聲謝,然後揹著空空如也的揹簍,並沒有離開西木鎮,而是就在西木鎮開始閒逛了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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