謀反為十惡之首,遇赦不赦。
雖八議也不能免死!
“李幼良、李孝常,斬立決!”長孫無忌奏請。
“孫伏伽,你是大理寺少卿,你說該當何罪,如何處置?”李世民問孫伏伽。
一身緋袍的孫伏伽在殿中顯得有些突出,畢竟別人全是紫袍玉帶。這位在隋唐兩朝科舉中都斬獲進士身份,尤其是在武德第一次科舉還榮獲狀元的大理寺少卿,其實今天來是憋了一肚子火,憋著一股子勁,要來跟秦琅,跟皇帝爭一爭論一論的。
他要問鎮撫司憑什麼可以繞過三法司,擁有這樣的捕人刑訊之權的。
可現在,看到皇帝這副猙獰的面目,聽說了這麼多人牽涉到這個謀反案,尤其是李孝常居然還想迎太上皇復辟之時,他也不敢再犯顏諫爭了。
“二王謀反,皆認罪,罪為謀反,當斬,然按八議,二王為皇親國戚,當議親。皆為三品以上和有一品及以上爵者,當議貴。”
“八議中,二王可議親議貴,故當減刑二等,謀反罪雖八議不能改死刑,因此可改斬立決為絞立決!”
今天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了,也沒有人可以救這兩人。
但孫伏伽還是嚴格遵照武德律令規定,做出了改斬為絞的判決。
斬和絞都是死刑,但絞比斬低一級,尤其是對於有身份的人來說,絞死起碼是全屍,不用屍首分離。
李世民冷冰冰的道,“好,朕便按律法判斷此二賊絞立決,但要在鬧市當眾絞刑。另李孝常開除屬籍。”這是連給宗室最後的一點臉面也不肯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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