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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八章 與蕃人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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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著幾個蕃人來的,是縣衙的弓手頭兒。

李寇看過諸多古裝劇,只以為宋代的縣衙,也是有“捕快”這個職業人。

早在平涼縣,姚平康告知他有捕快二字他還當果真是這樣。

如今到了潘原,他才知道姚平康所說的“捕快”乃是捕手、快手的合稱。

且,民間與書中可是沒有“捕頭”這個職業的。

在宋代,捕手與快手都統稱弓手。

這不是拿著弓箭的人,而是在縣衙裡做事,沒有俸祿也沒有身份的公幹,也就是吏員。

尋常縣尊點名,只呼弓手某,而若是弓手頭兒,民間稱為“頭牌”,堂上直呼其名也可以,叫“捕頭”也行,這也只是在西陲北方等地的稱呼爾。

哦,所謂頭牌,並非李寇理解的那種頭牌兒。

捕頭,與捕手快手一例,平時只穿便裝,幾乎沒有工服,有一身廂軍打扮已很好了,分辨他們的身份只有一種,便是腰間懸掛的縣衙製造的腰牌。

弓手頭目的腰牌自然是最好的,因此尊稱一聲頭牌也挺好。

潘原的捕頭,是個沉默寡言的漢子,黑瘦的臉高瘦的個子,腰間掛一面腰牌陪襯一條鐵鏈,一把黑鐵尺子塞在腰裡,又懸一口手刀,是在潘原作捕手十數年,慕容彥達到時見他神態恭順,便找了個由頭,打跑了原來的捕頭,把這人提上來作個每月能多從縣尊手裡拿走一百二十大錢的總頭牌。

李寇拱手道:“趙捕頭。”

捕頭連忙叉手弓著腰道:“李郎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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