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日後。
今天是上庭的日子,吳雨欣、龍飛、資料管理員馬枚都作為證人被傳喚到了現場。
庭審開始,控方律師把影片及錄音等相關證據交給了法官。
吳雨欣作為第一個證人走了出來。
控方律師:“吳小姐,請問這幅參賽作品是不是你的?”
吳雨欣:“是的。”
控方律師:“是不是被告人白薇冒用你的作品,成為盛世集團設計的冠軍?”
吳雨欣:“是的。”
控方律師:“法官大人,我已經問完。”
法官:“被告律師是否反對?”
雷錳:“反對。”
雷錳起身向法官遞交了證據。
雷錳:“法官大人,您現在手中看到的是證人吳雨欣的醫療報告。吳雨欣女士自從去年8月車禍後就一直失憶,至今未恢復記憶。”
雷錳轉身對著吳雨欣問道:“我想問,吳女士是如何記得這份設計稿就是你的,一個連自己是誰的人都不清楚,還記得自己設計過什麼圖紙?”
吳雨欣無話可說,因為雷錳說的是事實。
控方律師:“法官大人,我的另一個證人李靈兒可以證明。”
法官:“請下一個證人李靈兒出庭。”
吳雨欣退出了證人席,李靈兒入了證人席。
控方律師:“李靈兒這幅設計稿你是否見過?”
李靈兒:“是的。”
控方捋律師:“請你描述一下你看見這幅作品的過程?”
李靈兒:“去年8月份的時候,我的好朋友駱雲薇,也就是吳雨欣,拿著這幅作品來找我,說她要拿這幅作品參加盛世集團舉辦的設計大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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