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媽攔住幹警的去路,一個勁的對陽公鎮公安所的幹警解釋說:“我們家小姐昨晚一直在家裡睡覺,沒有出去,你們幹嘛抓他?”
幹警根本不理會吳媽的話,他們強行景中花帶走了。我媽沒有辦法,只好給景將軍打了一個電話,告訴他小姐惹禍了叫他趕快回府。
在陽公鎮公安所的審訊室裡,執行幹警對景中花開始了審訊,幹警見景中花單獨坐在對面的犯人專座的椅子上,仍然睡眼朦朧,顯得異常疲憊,他問:
“叫什麼名字?”
景中花好像沒有聽見,低垂著頭,幹警再問:“你叫什麼名字?”
景中花抬起頭來故意裝著沒聽懂:“嗯,啊?什麼?”
幹警耐心地再問了一句:“你叫什麼名字?”
“哦,”景中花笑了,“我認識你們,你們也認識我。景中花,家住陽公鎮后街788號大院。”
幹警問:“你昨天夜晚到哪去了?”
景中花漫不經心地回答:“睡覺。”
幹警不客氣地說:“有人告你,你昨天晚上到后街的陽春院門前尋釁鬧事,打傷了4人,重傷了1人,目前這5人正在陽公鎮醫院住院治療。”
景中花故作吃驚的樣子,說:“我有這麼厲害呀?警官,你看我這麼文弱的女子像打人的嗎?”
的確,一個看上去相當弱小的姑娘一人怎能對付7人,除一人老鴇外,其餘6人都是大個子的壯漢,不合常理,但指控方《陽春院》所呈現的實況監控錄影中的女孩,就是景中花。按照指控書裡所寫和錄影顯示:景中花在陽春院門前搗亂(沒有錄影,但有門口的多位姑娘簽字證明,景中花在那裡撒潑、罵人),她被老鴇攔住後,雙方拉扯起來,接著景中花不講理地一掌把老鴇打倒在地,聽到老鴇的呼叫聲音後,5位保安迅速跑到現場。錄影中的景中花根本不把保安放在眼裡,先下手為強,對準走上前說理的三個保安出拳打人,她速度極快地把對方打倒在地,其餘2位保安不得不躲開,接著她騰空而起,朝著已經跑遠了的一個保安揮拳打去,把這位保安打出了十幾米遠。最後,景中花像醉酒似的立刻了監控現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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