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麻子是當地一個地皮無賴,橫行鄉里,神憎鬼厭。
時值乾旱,農民顆粒無收,大多數人都勒緊褲腰帶過日子。
王麻子平時遊手好閒,沒有什麼積蓄,面對這種災難只好餓著肚子。
正所謂窮長奸計。
王麻子乾脆招集幾個合得來的地皮無賴,一同落草為寇。
白天是地皮無賴,晚上是攔路劫財的山賊。
王二麻子憑藉著打家劫舍的勾當,倒也攢下不少浮財。
不過,王二麻子剛開始並不殺人。
畢竟只是普通的地痞無賴,再加上迷信,一般只是劫財為主,甚至還會留一點路費。
後來事情慢慢變質了,一夥人真正變成了強盜,劫財劫色,殺人拋屍。
不過,商人和過路人也不是傻子,知道這裡有危險,當然不往這邊走了。
過路人少了,王麻子等人的日子不好過,只能吃以前的老本。
這夥人產生了爭執。
有人覺得攢的錢夠了,可以金盆洗手,過衣食無憂的日子。
還有的人認為多幹幾票再走,畢竟這點錢也瀟灑不了時間。
地痞流氓多多少少都沾一點賭博,這點家財還不夠他們輸一個月。
最後眾人一致決定,聽天由命。
幹完最後一票。
不管收入多少,幹完最後一票散夥。
眾人商量好之後,不一會兒過路人就來了。
過路人一共有三人,兩個孔武有力的漢子中間夾著一個矮瘦的老頭。
中間的老頭一身貴氣,穿著嶄新的衣裳,揹著一個大包裹。
月色明朗,眾人透過月光看到包裹裡有一絲絲金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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