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若雪收押四十八小時後,案子就基本搞清楚,她被批准可以離開收押所。
但未來一個星期還是需要留在海島協助調查。
唐若雪原本也要離開,但接收一封郵件後,她就改變了主意。
唐若雪主動要求在收押所再呆七十二小時,等待警署對案子徹底定性再離開。
這樣可以方便雙方溝通,也能讓警署最快速度搞清楚案子真相。
而且唐若雪也希望藉著這點時間,把陶夏花一事掰扯清楚。
她不想警方過些日子又糾纏途中遇襲一事。
警署也樂得唐若雪在眼皮子底下,於是又讓她在收押所呆了七十二個小時。
三天很快過去,在收押所呆了五天的唐若雪,徹底恢復了自由之身。
“唐小姐,我們已經調查清楚,希爾頓酒店的當街殺人,是你自衛反擊,不需承擔責任。”
“海島分行那十萬髒錢的往來,也是林思媛盜取帝豪許可權所為。”
“陶夏花一事,你沒有半點罪行,是我們樹大有枯枝。”
“所有事情都已經查清,詳細過程也都反覆推敲驗證透過,你自由了。”
“從現在開始,對你不再進行收押,你也可以隨時離開海島。”
“你簽完字辦完手續就能離開了。”
在收押所的大廳,一身制服的朱署長把資料放在唐若雪面前。
“不客氣,配合你們調查,是我應該盡的義務。”
唐若雪臉上沒多少起伏,拿起筆嗖嗖嗖簽名:“謝謝朱署長秉公執法,還我清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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