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李相,工程招標之章程,你務必儘快出臺,我等才好實施招標之事。”
工程招標直接關係著此次平亂,李陽不得不鄭重其事的對李斯說道。
李斯點點頭,不過卻面帶難色,道:“實不相瞞,原本工程招標之章程,本相早已按你以前所述方針寫出來了,可是馮相那邊遲遲不給出臺,本相……算了,此次事關平亂之事,陛下亦是下旨百官皆要遵令是從,本相稍後再去催促他吧,這次他應當不敢耽擱了!”
李陽卻擺了擺手,道:“不用了,我已讓陛下答應增置發改署,專司新政變革,發改署之職權同政務寺,由你掌執,稍後詔書便至!”
“發改署?權同政務寺?”李斯愣住了。
新政,他懂,就是負責實施一些新的政策,及一些變革事宜。這一點,他倒不意外,因為自皇帝命李陽開府立新法的時候,大家都知道後續肯定會有新政推行。
只不過,讓李斯沒有想到的是,李陽竟然會向皇帝舉薦,將新政這塊獨立增置發改署,而且還讓他李斯掌執。
更重要的是,發改署之權,同政務寺。意思很顯然,就是和馮相的權利是一樣的。
說實話,李斯真的很是意外。
要知道,馮去疾總領朝綱,李陽若想日後不被馮去疾壓制的話,就必須抓住新政之權。只有國政這塊也有一定的話語權了,李陽方才有與馮去疾分庭對抗的能力。
否則的話,單靠律政這塊,是很難與馮去疾相抗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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