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光嘯是雙手大劍,我家的長爪是雜種劍。”莫爾蒙說道。
“雜......雜種劍?”丹妮愕然。
莫爾蒙左右看看,沒在船上找到範例,便“鏘”的一聲拔除自己腰上的佩劍,比劃著解釋道:“我這把劍雖然可以單手使用,但雙手握住劍柄更利於發力,所以它是算雙手劍。”
莫爾蒙手裡的劍,從劍尖到劍柄末端,足有1.5米長,也虧得他有1.95米左右的大個子。
“除了雙手劍,還有一隻手使用的單手劍,比這個短四分之一到三分一,而雜種劍則是介於單手劍與雙手劍之間,算手半劍,我們又叫它‘雜種劍’。”
“哈哈哈,雙手劍與單手劍生下來雜種劍。”壯漢貝沃斯哈哈大笑,“好一個雜種劍。”
莫爾蒙瞥了他一眼,淡淡道:“無論在維斯特洛還是厄索斯大陸,雜種劍才是主流,單手劍不利劈砍,雙手劍一般人又舞不動,更遑論持之對敵?”
接著,他又面向丹妮,說道:“所以,您明白了?光嘯之所以貴,就因為它比長爪更重,耗費的瓦雷利亞鋼更多。
如果奈德史塔克將他的族劍,寒冰,賣給泰溫,估計能賣300萬金龍。寒冰豎起來比大多數騎士都高,足有1.85米。”
1.85米,瓦雷利亞鋼劍中的高富帥!
丹妮心中吐槽,這個高富帥卻白白便宜了蘭尼斯特,一個金龍都沒拿到。
不過也的確如莫爾蒙所言,一般人用不了雙手大劍,泰溫便將寒冰融了,製成“寡婦之嚎”與“守誓者”兩柄......雜種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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